2025年4月23日,河南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申请撤销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新郑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华寿豫字〔2025〕06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该机构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河南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对该机构撤销事宜进行公告,并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做出妥善安排。